問題已解決
昌海公司2020年會計利潤總額為1000萬元,該企業為提商產品知名度,樹立良好社會形象,決定向當地貧困地區捐贈300萬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沒有其他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項目。要求:請對上述業務進行納稅籌劃。



企業通過籌款活動向貧困地區捐贈300萬元,這是一種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政府也有相應的政策鼓勵企業采取這種行為,納稅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減免相應的企業所得稅。
首先,昌海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辦理繳款,例如一般企業所得稅稅率25%;其次,可以在原所得稅額基礎上給予合理的減免,減免部分以捐贈給貧困地區所得稅額為計算標準。減免后,昌海公司可以征稅總額做相應的減免,例如300萬元捐贈金額,25%的稅率,則可以減免75萬元的稅款。
此外,昌海公司也可以通過進行經營成本等方面的投資,以減免企業所得稅,例如投資研發等,根據政策要求,可減免部分所得稅,拓展企業知名度和品牌形象,提升總體效益。
總而言之,昌海公司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稅收籌劃,以便節稅和拓展企業知名度,提升效益。
2023 01/26 2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