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本月22號開的發票,已寄給對方,現在還能作廢么



作廢發票是發票賦稅法規定的一種屬性,當發票錯誤、過期等原因,不符合發票使用要求時,可以作廢此發票,作廢發票下一步操作時,因為發票本身沒有經過官方驗證,因此不能作為資料給對方。
所以,如果本月22號已經寄出去,就不能再作廢發票了,因為發票已經失效了,也就無法再作廢。
如果還想再補發,可以重新開具一張新的發票,但是發票的日期要在最后的發票日期之后,這樣才符合發票使用規定,才能正常使用。
拓展知識:作廢發票及其后續裁定,受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管控,發票作廢必須經過官方的審核,需要提交審核申請,審核成功后,方可完成作廢操作。
2023 01/26 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