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中國李某每月工資薪金10000元,任于境內甲企業,同時為乙企業的自然人大股東,本年1-12月取得以下收入:(1)取得保險賠款8000元。(2)取得甲企業支付的獨生子女補貼10000元。(3)購買福利彩票,一次中獎收入40000元。(4)在兩公司兼職取得兼職收入30000 (5)5月份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紅利15000元,己知該股票 為李某去年1月份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6)將其擁有的兩處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轉讓收入 800000元,該房產買價500000元,另支付其他可以扣除的相關稅費 10000元。以上收入均為個人所得稅稅前收入。,另外,李某本年專項扣除、轉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共計40000元。 要求:計算李某本年的應納個人所得稅合計數



李某本年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稅總額為951,850元,具體計算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為1111850元:10000元(每月工資)+8000元(保險賠款)+10000元(獨生子女補貼)+40000元(福利彩票收入)+30000元(兼職收入)+15000元(紅利收入)+700000元(住房出售收入)=1111850元。
2、減除可扣除項目:40000元(專項扣除、轉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071,850元。
3、應納稅額稅率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21年稅率表顯示,1071,850元應稅總額應按照3%(3~10萬元)、10%(10~20萬元)、20%(20~30萬元)、25%(30~40萬元)、30%(40~55萬元)、35%(55~80萬元)、45(超過80萬元)共7個稅率進行遞減計算,稅額951,850元。
拓展知識:
2021年個人所得稅改革若干清單。2020年10月3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稅法)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修正案實施后,個人納稅義務實施符合公平原則,與結婚、生育等個人生活事件無關,鼓勵改善個人住房、加強技能培訓等,減輕納稅人的稅負。
2023 01/26 1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