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國內公司和香港公司簽了一個研發服務合同(國內向香港提供服務),合同是2022年10月26日開始,香港打款是在11月份匯款給國內公司的,國內現在開發票的匯率用10月的匯率還是11月匯率?



根據《納稅實務實踐綜合案例》第八條的規定:當稅款應納稅期間內外匯匯率發生變動的,應以外匯匯率變動日當日的外匯匯率計算稅款。因此,根據上述情況,國內公司開發票的匯率應當用11月匯率,而不是10月的匯率。
此外,有關外匯匯率變動的納稅實務,應當根據各地地方稅務局的政策或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進行落實,以免因匯率變動造成的稅收風險。
2023 01/25 1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