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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貨和固定資產的簡易辦法是不是一樣的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貨和固定資產的簡易辦法并不一樣。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稅法銷售舊貨和固定資產,需要分別按照建筑物、水泥和路基、車輛四大類進行核算。核算銷售舊貨和固定資產的數量、金額、扣稅憑證號等,并錄入“財務流水”的“買入增值”項,及時在財務報表上高見收入成本科目扣除:收入成本=銷售額×(1-稅率)。
而小規模納稅人在銷售舊貨和固定資產時,按照《小規模納稅人使用簡易報稅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8號)的規定,可以選擇使用簡易報稅辦法進行納稅。其簡易報稅辦法主要包括:(1)不需要銷項發票;(2)可以無稅銷售;(3)銷售收入按照實際收入扣除成本;(4)不繳納增值稅、未達規模交納個稅。但是,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報稅辦法的前提是,收入貨物和勞務的年銷售額不得超過300萬元。
拓展知識: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報稅辦法進行納稅時,要注意無法抵扣稅款,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也不能進行稅收抵免活動。此外,小規模納稅人應要求零售銷售單據以及收款記賬憑證,以便進行企業資質審查,及時準確的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
2023 01/25 1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