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有從扶貧地區購買的農產品發放給員工,金額30000元,還有中秋端午春節的福利(每人1800元的物資標準)我想問這些金額怎么入賬?是借:管理費用-福利費,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還是借:管理費用-福利費,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這部分金額要納入工資薪金申報個稅嗎?



這里可以分開討論,從扶貧地區購買的農產品發放給員工,30000元是一個借:管理費用-福利費,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的關系,也就是這部分金額是作為員工的福利發放的,并將其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屬于企業社會責任支出,不需要納入員工工資薪金申報個稅。
而中秋端午春節的福利(每人1800元的物資標準)則要借:管理費用-福利費,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這部分金額屬于員工應得的福利,要將其納入員工的工資薪金中,并計入工資薪金申報的個稅中。
總的來說,扶貧地區購買的農產品發放給員工的金額不需要納入工資薪金申報個稅,而中秋端午春節的福利物資標準則要納入工資薪金申報個稅。有些企業還會給員工發放現金福利,這部分也是要納入工資薪金申報個稅的。因此,在處理福利方面,企業應注意分開計入賬務,避免個稅重復計算等問題。
2023 01/25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