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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發現主營業務成本的明細賬貸方有余額,經過查證發現,余額是由于串戶導致的,請問審計說明該怎么寫?



在審計中,如果發現主營業務成本的明細賬貸方有余額,需要對該余額進行調整查證。如果經過查證發現,余額是由于串戶所導致的,應當在審計說明中對這種情況加以說明。
首先,審計說明應當概述事實經過,說明該余額是如何產生的,并確認余額是由串戶導致的;其次,應當著重說明這種情況是否會產生重大影響,如果會,則需要提出審計建議;最后,還要對客戶的賬務改善提出建議,包括:建立良好的控制機制,自行調整賬務,避免串戶的發生等。
另外,審計說明中還要注意如何描述有關的實踐經驗,提出改進措施來確保此類串戶情況的發生,為客戶更好地提供支持。拓展知識:審計說明是審計報告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主要是對審計工作調查、檢查、證實發現的問題及有關事實經過的陳述。它的目的在于說明審計工作的過程及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供客戶及報告收件人更好的了解審計的過程,并作出相應的決定。
2023 01/25 1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