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最后截止日?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在最后截止日之前,按季度、半年度或者按年把累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期限為每年的4月30日或者6月30日,在每年的3月31日前把上一年度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期限每季度申報一次,4月30日前把上一季度的增值稅匯算清繳完。
如果個人所得稅還未匯算清繳,稅務機關會在最后截止日視情況給予違約金和其他處罰。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有利于個人確定其應納稅額,并實現經濟效益。
拓展知識:稅務機關還會針對企業、個人等不同的特殊情況,推出一些減稅政策,讓納稅者可以有所減免,以減輕經濟負擔。
2023 01/25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