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現在發現有一筆收入,增值稅申報時申報了,但是做賬時忘做了,這樣財務報表就不準了,匯算清繳沒做呢,怎么處理?



在發現有一筆收入時,應先補充做賬,根據稅務稽查手冊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納稅人發現有收入時應當及時繳納應稅項目的稅款并補繳滯納金。如果沒有補繳,就要對收入進行稅收處理,扣除所得稅和附加稅等應納稅收入,繳納進入國家財政,并補充做賬。
同時,要根據匯算清繳制度要求,申報增值稅應納稅額,及時完成匯算清繳,將月應稅額匯算清繳,并憑銷項發票和購項發票核定認定納稅人增值稅稅款結余情況,減免相應的罰款。
拓展知識:在納稅人發現有收入的情況下,應當向稅務機關申報稅款,一般是在財務報表正式確認之前,申報財務狀況,如果發現漏申報的稅款,可以通過補繳的方式,按照相應的稅款類型繳納稅款,以糾正財務報表的錯誤狀態。
2023 01/23 2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