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前任會計導了21年12月份的科目余額表,里面有期初余額,本期借方發生額,本期貸方發生額,期末余額,沒有本年累計借貸方余額,我能根據她的這個科目余額表接著做賬嗎,還是一定要她把本年累計數一起導給我



從技術上講,是可以接著做賬的,但是要求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首先,前任會計師需要明確本期的借貸發生額及期初期末余額都是經過精確的核算,且沒有缺失的數據;
其次,在開始做賬之前,需要充分調查前期的科目余額表,了解當月的借貸方向;
最后,做賬的時候要密切關注當月的業務發生量及流程,以避免出現錯誤。
總而言之,可以從已經核算好的科目余額表入手,接著做賬,但要注意注意上述細節和要求,用以確保開賬的準確性。
拓展知識:科目余額表是會計核算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匯總各科目的借貸累計余額,提供會計核算的參考依據,并輔助審計過程。
2023 01/23 2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