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個人部分的社保在“其他應付款”還是“其他應收款”科目中核算,哪個科目更合理?依據?謝謝!



根據會計準則,有關個人部分的社保應當核算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而不應當核算在“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科目中。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是企業應付給職工的費用:薪酬、補貼、補助、福利等,“個人部分的社保”亦屬職工薪酬,應核算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職工薪酬的付款,并不包括稅收,所以“個人部分的社保”屬于職工應得但企業應付的費用,應當核算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企業發出的經濟業務活動,“個人部分的社保”也屬于企業發出的費用,其交納行為屬于企業的經濟業務本質,而不屬于金融業務,因此應當核算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
拓展知識:企業經濟業務活動的性質有許多,包括創收業務、金融業務、投資業務及外商投資業務等,這些活動的收支都應當以賬簿的形式進行記賬,便于企業核算賬務情況。
2023 01/23 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