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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出票方和背書人無法支付款項,持票方怎么處理?



當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后,出票方和背書人無法支付款項,持票方應按照《國務院關于整治電子商業承兌匯票違規行為的決定》(國發[2005]35號)的有關規定及時向收票行、出票行、背書人和擔保機構等提出投訴,并要求收票行代為追索;如收票行未盡追索義務,持票方可向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投訴,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另外,持票方還可以提起法律訴訟,起訴出票行、背書人和擔保機構等,要求其向持票方賠償損失。
拓展知識: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屬于金融商品,主要用于融資擔保,投資者具有較高的風險性。因此,持票方在進行交易之前要謹慎考慮風險,詳細審查出票行、背書人和擔保機構的資信狀況,并根據自身需求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
2023 01/23 1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