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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作廢發票 什么情況紅沖發票,什么情況開紅字發票?



作廢發票是指發票信息錯誤,無效交易或其他不符合發票法規定的發票,在發票無效且不具備稅收管理用途時,應當將其作廢。例如:發票信息錯誤,發票重復開具,發票換開,發票失效,發票金額有違規,發票被報廢等均應作廢。
紅沖發票是指在不改變原發票內容的情況下,發出新發票,以取代原發票的發票,其發票表面上帶有紅字“紅沖”字樣,且原發票內容不變,以及原發票貨物已暫行退回時,可以紅沖發票。
開紅字發票是指當原發票金額有錯誤,無法修改時,可以重新開具紅字發票。紅字發票中同時反映原發票原金額,及差額,從而及時正確登記納稅信息,保障稅收管理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以上三種發票操作均受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若發票操作有違背發票管理辦法的行為,可能會引起涉稅風險。為保證發票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發票使用實行嚴格程序控制,不得作為管理外的其他用途。
拓展知識:
現行發票分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定額發票、電子發票5種。在出示發票的稅務管理要求中,可以發現企業定期需要檢查、裝訂發票,并保存正本發票,確保發票的完整、準確性。另外,還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并處理出現異常情況。
2023 01/23 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