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共有200名職工。從2019年1月1日起,該公司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該制度規定,每名職工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帶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結轉一個公歷年度,超過1年未行使的權利作廢;職工休年休假時,首先使用當年可享受的權利,不足部分再從上年結轉的帶薪年休假余額中扣除,在職工離開公司時,對未使用的累積帶薪年休假無權獲得現金支付。2019年12月31日,每個職工當年平均未使用帶薪年休假為2天。根據過去的經驗并預期該經驗將繼續適用,甲公司預計2020年有150名職工將享受不超過5天的帶薪年休假,剩余50名總部管理人員每人將平均享受6天帶薪年休假,該公司每名職工每個工作日平均工資為400元。甲公司2019年年末因累積帶薪缺勤計入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多少元?



甲公司2019年年末因累積帶薪缺勤計入管理費用的金額為599,200元。
計算公式如下:
未使用帶薪年休假的職工數×未使用帶薪年休假時長×每個工作日平均工資=599,200元
未使用帶薪年休假的職工數:200名
未使用帶薪年休假時長:每個職工平均2天(150個職工未使用5天及以下的帶薪年休假,50個職工未使用6天的帶薪年休假),總和300天
每個工作日平均工資:400元
累積帶薪缺勤制度在甲公司實施及遵守,可以較好地管理公司員工的缺勤情況,合理安排員工的休假時長,保證公司職工休假權利及改善工作環境,拓展公司經濟利益。
拓展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的帶薪休假,應當將其視為勞動者正常的勞動時間,并編制在每月勞動時間帳中?!薄皠趧诱叩膸叫菁賾攨⒄諊乙幎ㄓ枰詫嵤?,不得擅自削減”。這些規定表明,企業必須在其雇傭合同中規定帶薪休假,并在工作時想辦法保護勞動者的休假權利,努力改善工作環境,促進員工健康,拓展企業經濟利益。
2023 01/23 0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