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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水果1000千克用于加工果醬,收購發票注明不含稅單價2元/斤,運輸途中被盜100千克。余下的水果運回后加工成果醬300千克,其中100千克用于發放集體福利、100千克被盜、100千克對外出售。請問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多少?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免稅水果批發企業購進免稅水果用于銷售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其中,購進1000千克免稅水果,收取發票不含稅單價2元/斤,那么在此情況下,1000千克應當等同1000斤,進項稅額=1000斤×2元/斤×3%=60元,由于途中被盜100千克,抵扣進項稅額量=60-100*2*3%=48元,余下的水果運回后加工成果醬300千克,其中100千克用于發放集體福利,100千克被盜,100千克對外出售,只能抵扣已加工的果醬的進項稅額??偟牡挚圻M項稅額=48元+300*2*3%=84元。
綜上所述,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84元。
拓展知識:
對于加工果醬的免稅水果,企業在加工過程中會產生損耗,該部分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但是要求企業必須開具《損耗發票》才能抵扣進項稅額,憑借該證明即可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023 01/23 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