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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的工資在4月發放,是否還需要計提呢?



一般來說,在4月份發放的工資,不需要在4月份計提,可以直接發放。因為工資是屬于本期收入,開支項目的是現金支出,所以,4月份發放的工資不需要計提,可以直接在4月份支出。
然而,如果4月份支出的工資太多,或者企業工資支出的周期太長,則仍可以在4月份計提工資,以支付4月份的工資。如果計提了4月份的工資,在4月份支出的工資應從計提出賬戶里支出,而不是直接支出。
另外,4月份發放的工資還需要考慮社保、公積金等支出,如果4月份工資發放量較大,也可以在4月份計提社保、公積金等費用,以提前備付支出。
總之,4月份發放的工資,可以直接發放,也可以先計提,具體還要根據4月份發放的工資金額、企業的工資支出周期以及企業的社保、公積金支出情況等來決定。
拓展知識:
計提是企業在準確表達其財務數據時,為了更加準確地表達出該事項當期的財務效果,而在財務分析時采取的一種技術性措施。計提是一個時間上把握機會,使企業的本期財務收入、支出以及凈利潤的數字更加接近事實,更加精確的計算財務報表上相關項目的技術性措施。
2023 01/23 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