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收到的專票有5張開票時間為2021年9月~12月的,今年能否還能進行抵扣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以及《涉稅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將自購貨、服務及其他費用按照月度結轉抵扣。對于2021年9月至12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按照月度結轉原則,可在2021年全年累計抵扣。
拓展知識:
月度結轉抵扣是指企業在計算當月應納稅額時,將前幾個月發生的有關稅款已繳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外票、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等作為本期可抵扣進行抵扣。具體而言,企業在當月內應繳稅款時,將前幾個月發生的有關稅款已繳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外票、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等作為本期可抵扣進行抵扣,這種方式稱為月度結轉抵扣。
2023 01/22 19: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