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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單位簽訂了勞務合同,公司打給個人勞務費后,個人需要提供發票嗎?



一般情況下,簽訂勞務合同的個人和單位,在公司打給個人勞務費后,個人是需要提供發票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條例》規定:專用發票應當應稅人的要求按照規定開具。因此,個人應當根據單位的要求,按照規定填寫應稅服務發票,提交給公司。
另外,由于勞務收入有明顯的價格關系和計量單位,當勞務收入完全按照單價劃分時,勞務收入需要開具勞務收入發票。在勞務發票上填寫的內容應該包括:購貨方、開票日期、發票號碼、品名、單價、數量、金額及稅額等信息,確保發票上的內容可以體現出實際發生的勞務收入情況。
總之,在勞務合同中,打給個人的勞務費一般要求提供發票,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完善發票的內容,方可正常開具發票,并確保發票內容的正確性。此外,個人有責任保存勞務收入的發票,以便將來準確報稅。
2023 01/22 15: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