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代收的做未開票收入,代付的讓對方開票這是合理的嗎



答:不合理。代收的未開票收入,代付的讓對方開票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因為稅法規定,未開發票的收入,需要按月申報增值稅,而代付的費用,則需要收取對方開的發票,再在納稅申報時進行扣除。代收未開具發票的收入,納稅義務人無法按照稅法的要求申報增值稅,違反了稅法的相關規定。
同時,這種做法還會影響到雙方的社會信用,往來賬目記錄不清楚,容易引起稅務部門的懷疑,并對雙方產生不良影響。
因此,從稅務要求和社會責任的角度來看,代收的未開發票收入,代付的讓對方開票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應及時變更。
此外,增值稅法實施以來,企業應該把發生的稅務收支工作引入財務管理,將稅務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并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實施內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確保稅務收支活動的合法合規性,切實保障企業稅務及財務利益。
2023 01/2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