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我司跟供應商采購200元材料,對方說沒達到3000開不了票,而且對方要求走私賬,也就是我們公賬轉錢給這個供應商老板的賬戶,然后再開收據給我們,但這樣收據上該蓋什么章呢?這樣操作合規嗎?



至于收據上該蓋什么章,實際上應該由發票人來決定,也就是供應商老板來決定,他依據財務法規來決定應該蓋什么章。至于你提出的這種操作,其實是不合規的,司法機關和稅務機關都認為這樣做是非法的,可能會給雙方的財務帶來法律責任,比如說給你公司一定的罰款,甚至是訴訟拖欠付款,從而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所以應該避免這樣的做法。
拓展知識:發票的蓋章是公司的一些特殊要求,它可以作為證明本公司已履行責任的憑證,也可以保證公司支付貨款的有效性,所以這些章都是由公司內部規定的,不能隨意更改,要根據具體情況,結合財務法規進行決策。
2023 01/20 2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