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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當勞動合同期滿時,解除勞動合同可能需要支付補償金,具體情況取決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合同內容以及適用的勞動法律和勞動合同法。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補償金。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后沒有約定補償金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的規定的未支付的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在就業期間所投資的獎金,社會保險費,和其他費用,應當作為補償金支付給勞動者。此外,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勞動者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一定金額的補償費,但這一點也與雙方合同內容有關。拓展知識:《勞動法》要求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以及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2023 01/20 1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