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實務中,A公司控股B和C公司,B公司發生的業務可以用C公司來開票嗎?屬于內部交易嗎?有什么規定?



答:一般來說,A公司控股B和C公司,B公司可以用C公司來開票,但是這是受到國家有關規定的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當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屬于內部交易時,該交易本質是關聯方本身,而不是單獨的經濟實體,不得發專用發票,應發普通發票作為交易的憑據。因此,A公司控股的B和C公司之間的發生的交易,屬于內部交易,應該發普通發票作為其交易憑據。
另外,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條例》規定,關聯方之間交易也不能發專用發票。同時,《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關聯方之間的交易也要求登記實施企業所得稅企業損益分析表,申報企業所得稅。
總之,A公司控股的B和C公司之間的發生的交易,屬于內部交易,不能發專用發票,應發普通發票作為交易的憑據。同時,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還要求登記實施企業所得稅企業損益分析表,申報企業所得稅。
2023 01/19 1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