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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長城建筑”11月憑證42#中,增值稅附加計提表中的計稅依據是如何計算出的?



“長城建筑”11月憑證42#中,增值稅附加計提表中的計稅依據是按照稅法相關規定,將增值稅附加的應納稅額計入本期應交增值稅和附加的計稅依據。
具體來說, 增值稅附加的計稅依據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在發生計征增值稅及附加時,納稅人應依據實際發生的稅負計算本期應繳納稅款。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實際銷售額×附加稅稅率
根據國家為企業提供的稅收優惠政策,可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扣除一定的減免稅額。
拓展知識:
一般而言,應稅項目計提的準則是:未來一定期間內發生的可測量的稅務費用應當全額計入本期損益。當某項稅款應當在未來若干期間內繳納,未來若干期間產生的全部費用應當在該稅款費用產生的期間合理計提。
2023 01/19 1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