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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05月05日,銷售投光燈200個給蕪湖巨龍燈具商城,每個單價300.00元,增值稅發(fā)票列明價款60000.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7800.00元。發(fā)生運費1090.00元,由貝爾斯照明燈具制造有限公司承擔(dān),以轉(zhuǎn)賬支票支付。計算應(yīng)納增值稅



銷項稅計算金額定義為銷售(發(fā)生)收入或收益額。對于這筆訂單,標(biāo)明了總價款600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7800.00元,因此可以得出增值稅(即銷項稅)的計算金額為60000-7800=522.00元,而增值稅的計算率是13%,因此可以得出增值稅(銷項稅)的金額為522.00*13% = 67.86元。
拓展知識:增值稅(Value Added Tax),簡稱VAT,也稱消費稅,是我國實行的一種稅收制度,它是一種收取給增加價值的者(社會階層或國家)的稅收,以所制造價值的變化程度來衡量稅收負(fù)擔(dān)量。增值稅稅率一般分為17%、13%和11%三個等級,其中17%為一般稅率,13%被稱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稅率”,11%為低稅率。
2023 01/19 1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