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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具增值稅專票建筑服務發票備注欄只備注項目名稱,未備注項目地址?這樣的發票可以用嗎?



這種發票不符合《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僅備注項目名稱無法提供項目地址等詳細信息,稅務機關可能不予受理。
《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在發票備注欄應當備注項目名稱、地址、電話、完工日期等內容。發票不能缺少任何一項備注內容,如果發票備注欄中不包含某一項內容,稅務機關可能不予受理,可能會被要求補錄,延誤業務辦理。
同時,為了避免發票無法使用,增值稅納稅人也應當檢查發票信息是否正確,確保發票內容完整等,以免影響正常憑證使用。
2023 01/19 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