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研發支出直接形成產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對應的材料費用不能加計扣除,但是不對外銷售、是否可以加計扣除?



不可以加計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企業營業成本不能作為減除項目,除非本法規定可以以其他方式減免稅收。因此,研發支出直接形成產品對外銷售的材料費用,不能加計扣除。
同時,企業在研發過程中,為了深入理解原理,也會開展輔助性研發活動,這些研發活動雖然沒有直接形成產品,但是卻是企業獲得創新突破進步的前提。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可以減按照一定比例減除企業開支,所以這些研發支出也是可以加計扣除的。
拓展知識:研發費用減免稅收的比例是按照企業自行決策的,但最低不低于15%,最高不超過75%,對于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可以提高減免比例到85%以上。
2023 01/18 1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