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乙企業2020年12月份發生下列業務:(1)本月發出材料共35 000元,其中生產產品領用20 000元,車間領用5000元,生產輔助部門領用2000元,管理部門領用3 000元,銷售材料的成本為5000元,售價為4 000元,增值稅稅率為13%。 (2)月末,計算本月應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計提比例分別為7%和3%。月末,本月應交增值稅為16 000元,本月應交消費稅為2000元。要求:根據上述業務編制會計分錄。



(1)發出材料:
庫存商品 35000
應付賬款 35000
(2)生產產品領用:
原材料 20000
庫存商品 20000
(3)車間領用:
原材料 5000
庫存商品 5000
(4)生產輔助部門領用:
原材料 2000
庫存商品 2000
(5)管理部門領用:
原材料 3000
庫存商品 3000
(6)銷售材料的成本:
庫存商品 5000
成本費用 5000
(7)銷售材料的售價:
庫存商品 4000
銷售收入 4000
(8)應交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 16000
應交稅金 16000
(9)應交消費稅:
應交消費稅 2000
應交稅金 2000
(10)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金 2500
應交城建稅 2500
(11)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金 1050
應交教育費附加 1050
2023 01/18 1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