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供應商開給我們的紙質發票聯和抵扣聯弄丟了,我們可以用供應商的記賬聯復印件做賬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入計稅、附加稅稅收減免和抵扣管理辦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由于紙質發票聯和抵扣聯丟失,可以用供應商的記賬聯復印件做賬。供應商記賬聯復印件應做到條件具備:證明開具紙質發票憑證的供貨方必須是稅務登記的納稅人,紙質發票的記賬聯復印件,其上應注明“真正發票聯復印件”的字樣,記賬聯復印件應具備發票編號、發票代碼、發票標題、發票開具日期、金額、稅率、稅額等內容。
總之,供應商的記賬聯復印件可以用來做賬,但要保證復印件上記載的內容和紙質發票聯一致,以及其他上述必要信息都要正確準確,以便供應商核實。拓展知識:抵扣聯是用于憑證抵扣稅額使用的發票,其稅額可由稅務機關抵扣減免稅款。
2023 01/17 1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