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6.8日,用銀行存款歸還前欠白云公司的貨款85000元。7.9日,接銀行收款通知,收到東北公司前欠貨款30000元、西南公司前欠貨款25000元,已存入銀行。8.12日,向西南公司銷售甲產品1000件,每件單價400元,增值稅率為13%,款項已存入銀行。9.12日,向東北公司銷售乙產品1000件,每件單價600元,增值稅率為13%,款項尚未收到。10.15日,以銀行存款支付業務招待費2500元,寫分錄



當日期為6.8日時,應錄入:應付賬款借方85000元,銀行存款貸方85000元;當日期為7.9日時,應錄入:應收賬款借方30000元,應收賬款借方25000元,銀行存款貸方55000元;當日期為8.12日時,應錄入:銷售商品1000件借方40000元,應交稅費借方5200元,銀行存款貸方45200元;當日期為9.12日時,應錄入:銷售商品1000件借方60000元,應交稅費借方7800元;當日期為10.15日時,應錄入:業務招待費借方2500元,銀行存款貸方2500元。
2023 01/17 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