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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和發票聯丟失,記賬聯復印件加蓋發票章,可以嗎?



不可以,發票的聯換或者丟失,有規定的程序需要走,不能簡單的用復印件加蓋發票章,換發票聯的程序,具體可以根據發票類型進行不同的安排:
1. 增值稅普通發票,進行換發票聯操作時,需要購方或者銷方從稅務機關取得《發票開具資格登記證明(表格)》,憑證加蓋發票章后,到稅務機關申請換發票聯操作。
2. 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到原開票方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持《發票開具資格證明》,憑證加蓋發票章后,重新貼換新的發票聯,并通過稅務機關確認換發票操作,才可以正確抵扣增稅發票。
此外,發票資料丟失或者損毀的,還可以采取相應的措施,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購買方所在單位可以準備一定量的發票,發票損毀的,可以準備發票補開申請書,并且準備有效的證明材料,按照規定完成申請行為,才能正確確定稅收增減情況,避免稅收違法行為,保證稅款的正確繳納。
2023 01/16 13: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