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就是車子的第一個車主賣給了二手車市場人員,他們簽了協議沒有過戶,然后二手車人員又賣給了我們跟我們公司簽了協議,我們也把款打給這個二手車人員了,但是發票開的賣方是第一個車主 協議是簽的二手賣家,但是發票開的一首賣家這樣也可以嗎



這種情況是可以的,雖然發票上開的是初始的車主,但是按照稅務的規定,交易雙方的真實的財務狀況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說,交易中,賣方拿走了買方的錢,一般來講,不管發票上誰是買方,車輛所有者權力歸屬買方。另外,有一點要注意,稅務部門很可能會對這種情況進行檢查,因此,在簽訂協議前應該把稅務方面的事情都考慮清楚,確保所有文件都是合法的,不會出現違反稅務規定的情況。
拓展知識:二手車交易中,過戶是必不可少的一步,過戶意味著車輛的所有權從一方轉讓給另一方,必須要經過車輛登記部門的正式確認,過程中需要準備相關的資料,包括車主身份證明、行駛證、交強險、檢驗報告等,確保可以完成過戶手續。
2023 01/15 1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