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8.27日開的專票,今天9.5日作廢,目前未清卡,未報稅,是不是我們只需要作廢完重新開票?還是我們需要要把它紅沖了?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這種情況下,我們要采取紅沖的方式處理。紅沖的準備工作要求:①確定出錯發票號碼;②保證出錯專用發票內容沒有變更,票面內容不得篡改;③核對合計金額;④簽字確認。
紅沖時,需要將出錯發票紅沖原因寫【日期越界,紅沖作廢】,在紅色方框中打“紅沖”宣告此票作廢,發票上需要拆票者和開票者都簽字確認了紅沖。
拓展知識:《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對紅沖發票,稅收機關應當按照紅沖后的發票數字記載發票信息,并將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登記到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紅沖后的發票,不得再作為抵扣稅額或減收稅額的發票使用。
2023 01/15 0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