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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稅后利潤10%提取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什么-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10%



盈余公積是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將其利潤中的一部分存入盈余公積金。按稅后利潤10%提取盈余公積的計算公式為:(可供分配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10%。
可供分配利潤是指企業在繳納完稅款后的稅后利潤總額,而利潤總額是指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實際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應繳納的所得稅。
盈余公積存入后不允許提取,只能用于補充企業資本、改善企業設備、技術改造、工資、福利、養老金等,以及投資購買國債、金融債券等財務資產等。
盈余公積的構成主要受企業利潤水平的影響,一方面,企業利潤水平越高,其可供分配的利潤也就越多,盈余公積的分配會越多;另一方面,提取盈余公積時所得稅費用也會增加,影響企業可提取的盈余公積金額。
拓展知識:
盈余公積從企業利潤中提取,不僅有利于企業內部的資本積累,而且有助于企業穩定發展,也有利于社會金融穩定,同時也能加快消費者的收入提高,提高社會的投資水平,增加其對經濟的投資。
2023 01/14 1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