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想問現在工作當中發票作廢之后還要在紙質發票上寫作廢兩個字嗎?



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條例》第九條之規定,工作當中發票作廢之后,紙質發票上應當寫上“作廢”兩個字。作廢后,紙質發票上應當注明“作廢”字樣,并且應當加蓋“作廢”章。作廢的發票,財務核算應當作廢處理,票面上的款項應當及時退回支付人或者使用人。
為了保證稅收及時繳納,作廢發票的管理比較嚴格。發票作廢要提前進行備案,并及時上報稅務機關;作廢發票應當及時統計、分析,實行有效的管理;作廢發票不能再次使用,不能重復開具,應當加蓋“作廢”章。
在企業進行財務核算的過程中,對于發票的作廢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而且要貫徹落實到位,以確保發票的管理的規范性,同時還要制定一定的作廢發票的負責人,使發票的作廢管理工作更加有序。
2023 01/14 09: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