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發票聯和抵扣聯都丟了,可以憑銷售方的記賬聯復印件蓋發票專用章可以抵扣和記賬嗎?謝謝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條“如果發票聯和抵扣聯都丟失,則可以憑銷售方的記賬聯復印件蓋發票專用章,抵扣和記賬,但稅務機關可以根據記賬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評價發票的真實性,但不認可抵扣。因此,應注意在準備發票時,務必將發票聯和抵扣聯存放安全,以免銷售方在使用發票時受到影響。
拓展知識:發票據是票據形式出具的,它是一種正規的財務票據,可以充當現金出具給付、收款憑證。收款方應當驗收發票據,并將發票據存放安全,確保發票據實際的有效性。
2023 01/13 2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