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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業2020年3月開業,領受房產證、工商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證、專利證各一件;與其他企業訂立購銷合同一件,所載金額為100萬元;訂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載金額200萬元;訂立加工承攬合同一份,內列加工收入10萬元,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額90萬元,訂立財產保險合同一份,投保金額200萬元,保險費5萬元;簽訂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金額5000萬元,其中1000萬分包給其他單位,已簽訂分包合同。計算該企業應繳納的印花稅稅額。



該企業應繳納的印花稅稅額為:房產證200元、工商營業執照200元、土地使用證200元、專利證200元,購銷合同1000元,借款合同2000元,加工承攬合同1000元,財產保險合同1000元,工程承包合同2500元,以及分包合同250元,所有政府征收印花稅總額為8650元。
印花稅是一種政府稅收形式,主要征稅文書、契約、協議等商業文書,包括房產證、工商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證、專利證、購銷合同、借款合同、加工承攬合同、財產保險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凡涉及經濟活動必須簽訂的文書,一般情形下個人或企業均須征稅。
2023 01/13 2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