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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業2017年會計利潤90萬元,同時有一項稅務上的調增項目“存貨減值準備10萬元”。假定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25%,會計處理為?假設2018年根據會計準則規定沖回這10萬元減值準備,當年會計利潤是110萬元,會計處理為?



2017年會計利潤90萬元,稅務上有一項調增項目“存貨減值準備10萬元”。會計處理方式是:根據稅法規定,減值準備項目首先抵減應納稅所得額,而且應納稅所得額在減值準備抵減前后都不變,故把原本應納稅所得額90萬的所得稅減少10萬元,此時應納稅所得額仍為90萬,稅率仍為25%,所以當年應納稅額應為22.5萬元,但實際只需要繳納12.5萬元,所以當年繳納10萬元稅款,2.5萬作為期末留存進入下一期。
2018年根據會計準則規定沖回這10萬元減值準備,當年會計利潤將增至11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減值準備可以作為本期抵減本期稅款,此時應納稅所得額為110萬,稅率仍為25%,本期應納稅額應為27.5萬元,根據上一期的期末留存,本期只需要繳納17.5萬元稅款,其中10萬元可以抵減本期稅款。
以上為會計處理方式。
拓展知識:減值準備是企業在某期內經會計分析和判斷,認定其資產減值的情況,以減少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其所產生的利潤的一種會計處理。企業對存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都可以申請減值準備,該準備在稅務上抵減稅額,但是在會計上需要及時補回,以及會計報表的真實反映。
2023 01/13 1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