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按公告2018年65號,可以不用出具報告了),意思是“三年以上的應收款”可以直接作為壞賬損失在稅前扣除了?



根據公告2018年65號,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可直接作為壞賬損失在稅前扣除,不需要出具專項報告。該規定可以為企業減輕財務壓力,提高效率,但也存在審計的風險,因為相關壞賬款的準確性要由企業來確定。因此,企業應對外部審計人員對壞賬款的審核做好準備,及時準確的提供相關的憑證和資料,以證明壞賬的合理性。此外,企業也要定期地監督內部的壞賬記錄,及時分析存在的有欠款風險,做好風險防范,以免累及財務狀況。
2023 01/13 1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