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有沒有有關開票人,收款人,復核人不能是管理員的文件?對方開來的專票,開票人為管理員,退回去重開,人家不干



在國家規定的開票、收款、復核人須符合要求方可正常開票的情況下,管理人員不能作為開票、收款、復核人,這一點明確由《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開票人、收款人、復核人不得為未經開票單位批準錄用的任何人”,即為開票單位的管理人員,沒有被正式錄用,也就不能擔任開票、收款、復核人。
管理人員是經營單位主管管理的組織機構,而開票、收款、復核人則是經營單位的正式員工,在經營單位明確定義開票、收款、復核的職責崗位時,給予正式的授權,將管理人員當作正式員工,擔任開票、收款、復核人也是不允許的,無論是對方開來的專票,開票人為管理員,還是自己開的,開票人是管理員,都需要重新開票,才能符合國家規定。
同時,我們也可以從另一方面考慮,選擇開票人、收款人、復核人這三個職務也都關乎在錢財上的管理問題,而管理者卻又現實中不可能自己去處理錢,所以他們不可能擔任這三個職位,所以這樣的規定顯然是有必要的,以避免日后的糾紛,保證大家的利益。
2023 01/12 1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