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乙方2021年4月開的發票,甲方一直未認證,2022年8月發現發票稅號少一個字母導致無法認證,請問2022年8月乙方把原發票收回,能作廢嗎?



是的,乙方2022年8月把原發票收回可以作廢,一般發票作廢的辦法有兩種,一種是由發票開具方自行作廢,一種是由發票使用方自行作廢。在甲方發現發票上稅號少一個字母無法認證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采取收回原發票并由該開票人對原發票進行作廢處理。在申請作廢時,應當準備相應的單據及證明,如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購買方識別號、發票填寫內容等等。作廢開具的發票后,發票正式失效,發票之前的稅款不再享受扣除,27號之后的發票則不在視為有效發票。作廢不影響任何一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可以重新開具新的、有效的發票給甲方以收取稅費。
2023 01/12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