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一個一般納稅人2018年開的進項票,這個月被轉出來了,他這個涉及到什么罰款,怎么補稅



一般納稅人由于某種原因,2018年開的進項票被本月轉出來,涉及到罰款和補稅。首先,當納稅人在有稅收實施期以內,拒絕或未及時繳納應納稅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罰款應在繳款額的基礎上,另行加收罰款,罰款的金額計算是稅收實施期內繳款的延期金額的2%每日,也就是按月罰款率0.2%,最高不超過50%。其次,由于已轉出的進項票,當月未正確進行抵扣,未減稅款,即未及時補稅,或者補稅金額不足,則應當扣除所抵扣增值稅額,按照稅收實施期內繳款兩倍補繳應納稅款額,補繳稅款按月計收,計收0.05%,最高不超過50%。
拓展知識:補稅是指納稅人因未按規定及時抵扣應納稅款而使得稅款減少的,應當補繳應納稅款,補繳的稅款和罰款按月由地稅機關縣級以上的稅務機關統一查收,應該在當月25日前完成繳款,逾期未繳款應當另行加收罰款,每月滯納金率為0.05%,最高不超過50%。
2023 01/11 2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