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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基礎是含稅收入還是不含稅收入



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基礎是含稅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特定財產和收入征稅時,不以稅收征納者視為征稅對象,以稅收所有者視為征稅對象,因此水利建設基金計稅基礎是含稅收入。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財政部《關于延長城鎮水利建設基金收入稅收優惠政策期限的通知》,城鎮水利建設基金收入被視為是進項稅額的結轉入賬,屬于含稅收入,因此在計稅基礎上也是采用含稅收入。
拓展知識:稅收綜合改革是指通過改革稅收體系、稅收政策和稅收制度,實現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優化經濟結構和資源配置,提升經濟發展效率,激發投資活力的改革和研究。稅收綜合改革的主要改革方向主要是改善財稅關系,完善財稅分類,減少稅收收入,增強財政財政效率,按勞分配,簡化稅收政策,確保稅收繼承,改善稅收征管,改進稅收制度等。
2023 01/11 1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