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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的兩家公司可不可以有業務往來,互相開票?



可以。兩家分立的公司之間可以有業務往來,可以互相開票。業務往來指的是兩家公司之間的貨物、服務等以及相應價款的交易,一方面兩家公司之間可以達成合同,雙方交易范圍的貨物、服務、價格等都要協商確定;另一方面,交易完成后,銷售方應當開具發票,或者銷售方所在國家/地區允許使用其他稅務文件,如增值稅普通發票,多項式發票等。由于兩家分立的公司是屬于不同的企業法人,在交易過程中,雙方可以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充分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公正,同時也可以降低交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糾紛。
從現在開始,企業需要更多的關注兩家分立的公司之間的交易,以確保交易的公平和公正。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認真做好交易準備,完善合同文件、清算表等,以及提前規劃兩家公司之間的收款與付款,確保交易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利益得到充分保護。
此外,在兩家分立的公司之間的交易過程中,企業也要關注彼此國家/地區的相關稅收政策,如增值稅、營改增征收等,確保雙方交易合法納稅。
2023 01/11 1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