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小規模納稅人的政策2023年的出臺了么?



出臺了,親,2023年1月份公告
2023 01/11 12:02

立峰老師 

2023 01/1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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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征管開票解讀: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兩個2023年1號文件)
中國會計視野 2023-01-1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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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
現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二)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三)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其他有關事項,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減免的增值稅,在本公告下發前已征收的,可抵減納稅人以后納稅期應繳納稅款或予以退還。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1月9日

84785015 

2023 01/11 12:03
能否發個我看看

84785015 

2023 01/11 12:06
加計抵減的一般納稅人也是這個么?

84785015 

2023 01/11 12:12
去年是15%,10%對吧,

立峰老師 

2023 01/11 12:20
是的,按這個文件最新的

84785015 

2023 01/11 12:27
那如果我開普票就是1%的對吧

立峰老師 

2023 01/11 12:31
是的,專票也是1%、變化了

84785015 

2023 01/11 12:34
以前是月15萬,季度45,這個如果是季度申報是30萬免,還是就月過10就不免了?

立峰老師 

2023 01/11 12:36
只要季度申報不超30就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