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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他人房屋,增加消防設施,(管道、煙桿、噴淋、泵房、水箱及主機)租賃期滿后屬動產還不動產?



租賃他人房屋時,增加的消防設施(管道、煙桿、噴淋、泵房、水箱及主機)屬于動產,歸租賃人所有,租賃期滿后,租賃人要歸還與之相關的消防設施。
一般情況下,租賃期滿后,租賃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規定把所租賃房屋及其設備原樣還給房東,即把消防設施歸還給房東。但是如果消防設施已經因質量問題損壞或者租賃人因使用不當而損壞,則需要租賃人承擔相應的責任,按照實際損壞付出賠償。
在征收、使用他人房屋的時候,對消防設施的運用、改造和維修都應該事先獲得主管部門的許可,這樣才能保證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拓展知識:為了更好地維護消防設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建議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以保證其可以正常運行。
2023 01/11 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