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下列項目中,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應加回的有( )。



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要考慮的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非經常性收入:對于一些非經常性的收入及資產收益,應根據其資金來源的可支配性來確定其可組織識別的特點,例如,投資收益等,需要拆分出來加回。
2、未實現的匯兌損益:當期損益表中的匯兌損益可能與期末匯率微調有關,因此,應根據實際情況將其分解為未實現的匯兌損益和實現的匯兌損益,將未實現的匯兌損益加回。
3、由于期末應收賬款及存貨等金額低于期初金額:由于在準備財務報表時須計提滯納金,因此使期初金額大于期末應收賬款及存貨等,這種差額應該加回以準確反映現金收付的實際情況。
4、財務費用:結轉預收賬款成本時應考慮銀行手續費、保險費等財務費用,這部分費用應該加回。
5、稅金和附加:納稅實體可以獲得稅收抵免或稅金返還,稅收抵免屬于不發生現金流的事項,因此應將稅收抵免的部分減去、稅金返還的部分加回,以準確反映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拓展知識:
根據中國會計法,調節為現金流量的計算中,還需要考慮稅金的影響,即把實際交納的減去,實際抵免的加上。稅金可以分為:銷項稅額、其他稅金、應交稅金和其他稅務費用等幾大類,其中主要需要考慮的就是銷項稅額、應交稅金和其他稅務費用。
2023 01/08 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