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中小微企業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下的,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相關政策



您好 解答如下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規定,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023 01/07 16:13

84784989 

2023 01/07 16:16
現在沒有?

朱小慧老師 

2023 01/07 16:19
現在這個政策是延長了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號)文件將財稅〔2018〕54號政策延續至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