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增值稅申報表的銷項收入一定要和本月賬里的銷項收入相等嗎?因為本月做了一筆調整兩年前的收入,借:其他應付款-743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693693.69 銷項稅 -736306.31 我把-6693693.69填到未開票收入 銷項稅是對上了,但是銷售收入就和賬對不上,因為沖的是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并不是沖的本期收入。這樣填增值稅申報表是對的嗎?這樣填主表的銷項收入就和我賬里的銷項收入對不上,利潤表還是對的。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沖回以前年度多計提收入,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應收賬款等相關科目
同時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23 01/06 23:06
夕夕老師 

2023 01/06 23:07
銷售收入對不上是正常的,因為會計上不從收入科目經過

84785000 

2023 01/06 23:10
也就是說,增值稅申報表的銷售收入不是必須要對得上賬上的本期銷售收入對嗎?
夕夕老師 

2023 01/06 23:43
理論上來說是相等的,但是如果調整過以前年度的,不相等則是正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