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績效,本來是等到一個案件結束后發3%績效,但是現在要調整沒結案時提前發2%,結案后1%,我的是問題(這樣是不是變相提高了績效點啊?)。因為一般有些業務員沒等到結案就會離職了。針對現在提出的提前發2%,感覺那里不對?



同學你好,是這樣的,你想的提高績效點,不會存在,
如果這個案子項目的款項是收回來的,你們也是可以提前發2%,
因為大部分公司,不論這個人是否在職還是離職,該算給他的績效或是提成,都是要給到他的吧,(你們公司的做法是,如果這個人離職了,就不給這個離職人員發放績效提成了,是這樣嗎,這樣做是不對的,)
2022 12/15 12:13

84785001 

2022 12/15 12:33
離職了是不發了。因為后續的案子他也沒負責了啊,離職了,后面的案件跟進她也沒做了

bullet 老師 

2022 12/15 12:41
同學你好 ,那如果是這樣,就要定個規定出來,別到時候因為這個因起糾紛 ,所有的核算,都要有核算的依據,且這些依據與有關的人員是知道這個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