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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開發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可以同時享受嗎?



您好,《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所稱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于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稅率執行15%;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執行20%,兩者無法同時享受。
2022 12/04 21:19
